类型:留学签证
使馆名称:日本驻华领事馆(北京)
有效期:3个月
最多停留:根据在留资格证明定
收客范围:除以下领区范围内省市,其他省市均可在北京办理:
上海领馆: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
重庆领馆: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广东领馆:广东、福建、海南、广西
沈阳或大连领馆:黑龙江、吉林、辽宁
所需资料:
一、适用类型
持「留学」「就学」类在留资格证明赴日者
二、所需材料
1、申请表【黏贴一张2寸或者大2寸彩色(白色背景照片,头发上部需留出0.5~1cm的空白)近期照片】
2、护照原件(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护照最终页“持照人签名”处,需有本人签名。
3、护照签发地不属于北京领区者,需交工作地的三个月以上有效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卡复印件)(户口在本馆管辖地区外的人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留就学生调查表原件及复印件
7、中方最终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8、经费担保人(如父母等)的在职证明(原件,有效期为3个月)。
*交换生需提交中日交流协议复印件;奖学金生需提交奖学金证明复印件。
办理费用:450元/人
备注:签证签发在如没有问题的前提下,一般需五个工作日,如材料被返回日本外务省审批,时间不限,由邀请人催日本外务省的外国人课,电话:0081—03—55018431转外国人课。
★ 如签证申请因任何原因中止或被使馆拒签,可退还部分申请费。
如果被日本拒签过,六个月以内不可以申请日本任何类型的签证。
来源:和风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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