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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 治(04)
日期:2014-09-24 17:30  点击:1259
 四、名词解释
1.文部省: 
答:是主管教育和文化等项事业的中央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全国的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发展、普及字术和文化,从事与宗教有关的行政事务。 
2.违宪审查权: 
答:按照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的原则,日本最高法院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和政府机关发布的政令、省令、规则等法规以及处分,拥有“违宪审查权”,即它可以判决违反宪法规定的法律、法令和处分无效、以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3.《新日美安全条约》: 
答:1960年签订《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重申美国陆海空三军被允许继续使用在日本的设施和地区,在日本领土遭到武装进攻时,两国将“采取行动以应付共同的危险”。加强了日美军事同盟,扩大了两国合作范围。 
4.《国防基本方针》: 
答:1957年经国防会议讨论通过,由日本内阁颁布,战后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日本的国防政策。其核心是发展日本自己的军事力量,依靠日美安全保障体制对付外来侵略,有计划地充实防卫力量。 
5.经济同友会:
答:1941年成立,是仅次于“经团联”的垄断资本重要团体,是由经济界头面人物以个人身份参加组成,是日本经济界权威性的“政策集团”,被称为日本垄断资本的“智囊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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