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书
样式1,2C,3C(求学)若用复印件,应用A4版。
2、 照片(长4公分,横3公分)2张
申请时6个月内的上半身无帽无背景照片,1张贴在申请书上,1张在背后写上名字后,放入信封。
3、 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
4、 有关入学许可证的材料
要受教育的机构的入学许可书的影印本或入学许可证明书,提出入学许可书的影印本时,请出示原件,若由机构的职员代提出申请书时,则无这个必要。
记载有要进的学部,学科,课程的东西,是研究生必须是记载有研究内容,是科目等履修生及听讲生时必须是记载有履修科目或听讲科目及时间数证明书,这些都是大学的学部等机关发行的东西。
5、 有关学费,生活费的支付
(1) 由申请人自己支付经费时要下列之一或数份的文件
明示有给付金额及给付期间,有关奖学金给付的证明。
以申请人名义的存款证明,因应必要,有要求提出有储蓄能力证明的资料。
(2) 由申请人的亲戚等汇款的时候
记载有接替支付经费的来由,具体的援助金额的经费支弁书。
市区乡村长所发行的经费的来由及具体的经费支付者的课税证明书。因应必要,有提出关于经费支付者的职业证明书,记载有全家人的户籍腾本抄本,印鉴证明等。
6、 除了要专受日本语教育外,要进专修学校的专门课程的时候
(1) 关于日本语能力,以下之一的文件:
明示有在法务大臣告示公定的日本语教育设施受过6个月以上的日本语教育的结业证明书及出席,成绩证明书。
日本语能力检定1级或2级合格证的影印本,明示有在学校教育法第一条规定的学校(除了幼儿园)受过一年以上教育的证明书;
(2) 结业后的预定证明书。
7、 其他
(1) 因应必要,有要求提出以下经历的证书。
申请人自己写的关于学历和职历的履历书;
有关学历的证明书9毕业证或复印件,成绩单)。
有关职业的证明书,公证书。
(2) 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加以日本语的翻译。
(3) 因应必要,有要求提出其他必可作参考的资料。
(4) 这个申请除了申请人外,下列人也可以作为代理人代办:
申请人所受教育的日本的机构的职员。
住在日本的申请人的亲戚。
住在日本的学费或驻在费的支付人。
若为代理人办理,出示合于代理人证件的证明。
来源:和风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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