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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唇男人

时间: 2024-01-29    进入日语论坛
核心提示:歪唇男人⑴《歪唇男人》首次发表于一八九一年十二月的英国版《海滨杂志》。在纽约版《海滨杂志》刊登这篇小说(一八九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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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唇男人
 
⑴《歪唇男人》首次发表于一八九一年十二月的英国版《海滨杂志》。在纽约版《海
滨杂志》刊登这篇小说(一八九二年一月)之前一个月它出现在了《费城探索家》杂志
上,标题变成《乞丐奇谈》。
艾萨·惠特尼是圣乔治大学神学院 (293) 已故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的兄弟,他沉溺于鸦
片,毒瘾很大。据我所知,他是由于在大学读书时产生了一种愚蠢的怪念头才染上这种恶
习的。当时他读了德·昆西 (294) 对梦幻和激情的描绘,就把烟草浸在鸦片酊里之后吸食,以
获得相同的效果。他和许多人一样,后来才发现这样做会上瘾,而且很难戒除。多年来,
他吸毒成瘾不能自拔,亲属和朋友们对他非常厌恶,同时又为他感到惋惜。他的那副神态
我至今还记忆犹新:面黄肌瘦,眼皮下垂,两眸无神,身体缩成一团,蜷曲在一把椅子
上,一副落迫贵族的倒霉相。
一八八九年六月 (295) 的一个夜晚,有人在门外按铃,那正是一般人开始打哈欠、抬眼望
钟的时刻。我从椅子上站起身来,我的妻子把她的针线活放在膝盖上,脸上露出不快的样
子。
“有病人,”她说,“你又得出诊了。”
我叹了口气,因为我忙了一整天,疲惫不堪,刚回到家里。
我听到开门声和急促的说话声,然后地毡上传来了匆忙的脚步声。我们的房门突然大
开,一位女士身穿深色呢绒衣服,头蒙黑纱,走了进来。
“请原谅我这么晚来打搅您!”她刚开始说话,就克制不住自己,快步向前,搂着我妻
子的脖子,伏在她的肩上哭了起来。“噢!我真倒霉!”她哭着说,“我多么需要得到一点儿
帮助啊!”
“啊!”我的妻子掀开她的面纱,“原来是凯特·惠特尼。你可吓着我了,凯特!你进来我
几乎看不出是谁!”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就直接跑来找你。”事情总是这样。人们只要有麻烦事,就来找
我的妻子,就像黑夜里的鸟儿扑向灯塔似的 (296) 。
“我们很高兴你来了!现在,你得喝一点兑水的酒,舒舒舒舒地,再跟我们说说是怎么
回事,要不我先打发詹姆斯 (297) 去睡觉,你看好吗?”
“哦!不,不!我也需要医生的建议和帮助呢。是艾萨的事情,他已经两天没回家了。
我害怕极了!”
我作为一个医生,我妻子作为一个老朋友和老同学,听她诉说她的丈夫带来的苦恼,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们尽量找一些话来安慰她——她知道她的丈夫在哪里吗?我们有
可能帮她把他找回来吗?
看起来似乎有可能。她得到确切的消息说,最近他的烟瘾一发作,就跑到老城区最东
边的一个鸦片馆。他在外放荡从不超出一天,每到晚上就抽搐着身体,垮了似的回到家
里;可是这次他已经鬼迷心窍四十八个小时了。他现在一定正躺在那儿,和码头上的社会
渣滓倒在一起吞云吐雾;或者正为了消除鸦片带来的影响而酣睡。在那儿——上天鹅闸巷
(298) 的黄金酒馆一定能找得到他,这一点她确信无疑。可是,她能怎么办呢?她,一个年轻
羞怯的女子,又怎能闯进那样一个地方,把混在一群渣滓中间的丈夫带走呢?
情况就是这样,当然也只有一个办法。我能不能陪她去那里呢?转念一想,她又何必
去呢?我是艾萨·惠特尼的医药顾问,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对他有些影响力。如果我自己
去,应该能处理得更好些。我答应她,如果他真的在她告诉我们的那个地方,我会在两小
时内雇辆出租马车把他送回家。于是,在十分钟内,我就离开了自己的扶手椅和舒适愉快
的起居室,乘上一辆双轮小马车,走在向东疾驶的途中了。这趟差事,当时我已觉得有点
离奇,不过直到后来才显出它离奇到了何种程度。
找到这趟奇遇的起点并不难。上天鹅闸巷是一条污浊的小巷,隐藏在伦敦桥 (299) 东沿河
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物后面。在一家出售廉价成衣的商店和一家杜松子酒店中间,有一条
陡峭的阶梯通向一个黑色的洞穴似的入口,那就是我所寻找的地方。我叫马车停下来等
着,然后顺着那阶梯走了下去。阶梯的石级中间已经被川流不息的醉汉们踩得凹了下去,
门上悬挂着闪烁不定的油灯。借着灯光,我摸到门闩,然后走进一个又深又矮的房间。屋
子里弥漫着浓重的棕褐色鸦片烟雾,靠墙摆放着一排排的木榻,就像移民船前甲板下的水
手舱似的。
透过微弱的灯光,可以隐约看见东倒西歪的人躺在木榻上,有的耸肩低头,有的屈膝
蜷卧,有的头颅后仰,有的下颔朝天,他们从各个角落里以失神的目光望着新来的客人。
在厚厚的黑影里,有不少地方泛出了红色的小光环,微光闪烁,忽明忽暗。这是点燃的鸦
片在金属烟斗里被人吮吸时的情景。大多数人安静地躺着,也有人喃喃自语,还有人用一
种奇怪的、低沉而又单调的语声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这种谈话时而滔滔不绝,时而又
突然中断,每个人都嘟囔着自己的想法丝毫不在意对方说什么。在远处有一个小炭火盆,
旁边的三足木板凳上坐着一个瘦高的老头,双拳托腮,两肘支在膝盖上,双目凝视着火焰
(300) 。
当我进屋时,一个面无血色的马来人伙计迅速走过来,递给我一杆烟枪和一份烟剂,
招呼我到一张空榻上去。
“谢谢你。我不会待很久,”我说,“我有一位朋友艾萨·惠特尼先生在这里,我要和他说
话。”
在我右边有人蠕动并发出了声音。我透过暗淡的灯光看见惠特尼面色苍白,憔悴不
堪,邋里邋遢,睁大眼睛盯着我。
“天哪!原来是华生。”他的样子显得既可怜又可鄙,似乎每条神经都处在紧张状
态,“我说,华生,几点钟了?”
“快十一点钟了。”
“哪天的十一点钟?”
“星期五,六月十九日 (301) 。”
“我的老天!我以为是星期三。今天是星期三,你为什么吓唬人?”他低下头,把脸埋
在双臂之间,开始放声痛哭起来。
“我告诉你,今天是星期五。你的妻子等你两天了。你应该感到羞耻!”
“对!我应该感到羞耻,不过你弄错了,华生,因为我只不过在这里待了几个小时,抽
了三斗、四斗……我记不得多少斗了。但是我要跟你回去。我不该让凯特担心,可怜的小
凯特呀!扶我一下!你雇马车了吗?”
“是的,就在外面,等着呢。”
“那我就坐车走吧。不过,我一定欠账了。看看我欠了多少,华生。我一点精神也没
有,我一点也照顾不了自己。”
旁边的三足木板凳上坐着一个瘦高的老头,双拳托腮,两肘支在膝盖上,双目凝视着
火焰。
我从两排挤满人的木榻间穿过,屏住呼吸,免得去闻鸦片令人作呕发晕的臭气,到处
寻找掌柜的。我经过炭火盆旁的那个高个子老人时,觉得上衣下摆被人拉了一下,有人低
声说:“走过去,再回头看我!”这两句话清晰地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低头一看,这话只能
出自我身边的老人之口。可他现在还是和刚才一样,全神贯注地坐在那里。他瘦骨嶙峋,
皱纹满面,衰老佝偻,一支烟枪拉在两膝中间,仿佛因为疲乏无力而滑了下去似的。我向
前走了两步,再回过头,不觉大吃一惊,极力克制才没有失声喊叫出来。我看到他转过
身,除了我,谁也看不见。他身体的形状已经舒展开了,脸上的皱纹也消失了,昏花空洞
的双眼变得炯炯有神。坐在炭火盆边望着吃惊的我而咧嘴发笑的,不是别人,竟是歇洛克·
福尔摩斯。他暗暗示意叫我到他身边,随即转过身,再以侧面朝向众人时,又显出一副浑
身颤抖,嘴唇哆嗦的龙钟老态。
“福尔摩斯!”我低声说,“你到这个烟馆来干什么?”
“尽量把声音放低,”他回答,“我耳朵很好。如果你肯帮个大忙,打发开那位瘾君子朋
友,我很高兴和你说几句话。”
“我在外面有一辆小马车。”
“那就让他坐马车回家吧!你可以放心,因为他显然已经没有精力再去惹事生非了。我
建议你再写个便条,托马车夫捎给你的妻子,说咱俩又搭上伴啦。你在外面等一会儿,我
五分钟之内就出来。”
要拒绝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任何请求都是很难的,因为它们总是极其明确,又总以这样
一种巧妙的温和态度提出来。总之,我觉得,惠特尼只要登上马车,我的使命实际上就已
经完成了。 (302) 在这之后,再也没有比和我的老友一起去进行一次非同寻常的冒险更好的事
了,而冒险对他来说,却是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我用几分钟时间写好便条,替惠特尼付清
了账,带他出去上车,目送他在黑夜中辚辚而去。不久,一个衰老的人从那鸦片烟馆里出
来,这样我就和歇洛克·福尔摩斯在街上结伴而行了。在大约两条街的路程里,他总是驼着
背,东摇西晃,蹒跚而行了。然后,他迅速地打量了一下四周,站直了身体,爆发出一阵
尽情的大笑。
“福尔摩斯!”我低声说,“你到这个烟馆来干什么?”
“华生,我估计,”他说,“你想象我在注射可卡因和其他一些你从医学观点来看也并不
反对的小毛病之外,又添了鸦片瘾吧。”
“我当然很惊奇会在那里看到你。”
“不过不会比我在那里看到你更惊奇。”
“我来找一位朋友。”
“而我是来找一个敌人的。”
“敌人?”
“是的,一个我天然的敌人,或者,要让我说的话一个我天然的猎物。简单来说,华
生,我正在进行一场很不平常的侦查。我打算从这些烟鬼的胡言乱语中找到一点线索,就
像我从前干过的那样。如果在那烟馆里有人认出我来,那么,顷刻之间,我的性命就会断
送掉了。以前我曾为自己的目的去那里侦查,那个开烟馆的无赖印度阿三 (303) 就发誓要找我
报仇。那房子的后面有一个活板门,离保罗码头的拐角处不远,它能说得出一些在月黑风
高之夜从里面运出的东西的奇怪故事。”
“怎么!难道你指的是尸体?”
“唉,是尸体,华生。如果我们能从每个在那烟馆里被搞死的倒霉蛋身上得到一千镑,
我们就成了财主啦。这是沿河一带最凶险的死亡陷阱,我担心内维尔·圣克莱尔能进去,但
出不来。不过我们的陷阱也应该设在这里。”他把左右手的食指放在上下唇之间,吹出尖锐
的口哨,远处也回响起同样信号的哨声,不久就听到一阵辚辚的车轮声和轻快的马蹄声。
“现在,华生,”一辆高大的双轮单马车 (304) 从黑暗中驶来,车身两旁的灯射出了黄色的
光芒。“你愿意跟我一起去吗?”
“如果我能帮上你的话。”
“哦,靠得住的伙伴总是有用的;一个案件记录者就更没的说了。我在杉园的房间有两
张床。”
“杉园?”
“是的,那是圣克莱尔先生的房子。我进行侦查时就住在那里。”
“那么,它在哪儿?”
“在肯特郡,离李镇不远。我们要走七英里。”
“我对这件事一无所知。”
“当然,不过你很快就能知道所有的情况了。从这儿跳上来!很好,约翰 (305) ,不麻烦
你了,这是半克朗。明天等着我,十一点钟左右。放开缰绳吧,再见!”
他轻轻抽了一下那马,马车就开始疾驰,经过一条条漆黑而寂静无人的街道。然后,
路面渐渐宽阔起来,直到我们飞驰过一座两侧有栏杆的大桥,桥下黑沉沉的河水缓缓地流
着。向前望去是一片堆满碎砖和灰泥的单调的荒地,只有巡逻警的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
声,或者某些留连忘返的狂欢作乐者在归途中的狂歌滥吼,才偶尔或打破了寂静。散乱的
云朵缓缓地飘过天空,一两颗星星在云缝里闪烁着微弱的光芒。福尔摩斯安静地驱车前
进,头垂胸前,仿佛陷入沉思。我坐在他身边,非常纳闷这件案子究竟是怎么回事,竟使
他耗费如此之大的精力,但又不敢打断他的思绪。我们驱车走了好几英里,来到郊外别墅
区的边缘,这时他才摇摇身子,耸耸肩,点燃了烟斗,显出对自己的工作表示满意的神
气。
他轻轻抽了一下那马,马车就开始疾驰。
“你有保持缄默的天赋,华生,”他说,“这使你成为非常难得的伙伴。我向你保证,有
一个可以交谈的朋友,对我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为我自己的想法不是能让人完全满意
的。我不知道,今晚那位可爱的年轻女士到门口来迎接我时,我该对她说些什么。”
“你忘了我是一无所知的。”
“在我们到达李镇之前,我正好有时间对你讲明本案的一些事实。看起来似乎简单得出
奇,但是,我却不知该如何入手。毫无疑问,线索很多,但我抓不到头绪。现在,华生我
来简单扼要地把案情讲给你听,也许你能在对我来说的一片漆黑之中看到一线光明。”
“请说吧。”
“几年前——准确点说,是在一八八四年五月——有位绅士,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
来到李镇。这个人显然很有钱,他购置了一座大别墅,把庭园修整得很漂亮,以上流社会
的方式生活着。他逐渐和邻近的许多人交上了朋友,一八八七年,他娶了一位当地酿酒商
的女儿为妻,生下两个孩子。他没有职业,但在几家公司里都有投资。按照惯例,他每天
早晨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从坎农街回来。圣克莱尔先生今年三十七岁,没有不良癖好,
堪称良夫慈父,而且受人欢迎。我可以再补充一句,我们已查明,目前他的全部债务,共
计八十八镑十先令,而他在首都及郡县银行 (306) 里就有存款二百二十镑。因此,没有理由认
为他会因财务问题而苦恼。
“上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进城比平时早得多。出发前他说有两件重要事情要办,还说
要给小儿子带回一盒积木。说来也巧,那个星期一,在他出门后不久,他的太太收到一封
电报,说有一个贵重的小包裹——她一直等着的包裹——已经寄到亚伯丁运输公司 (307) 办事
处等她去取。好了,如果你熟悉伦敦的街道,就会知道那公司的办事处在弗雷斯诺街 (308) 。
那条街有一条岔道通向上天鹅闸巷,就是今晚你见到我的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就
进城了,在商店买了些东西,然后到公司办事处去,取出包裹,在回车站的路上,走过天
鹅闸巷时,正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明白了吗?”
“非常清楚。”
“如果你还记得,星期一那天天气十分炎热 (309) ,圣克莱尔太太缓步而行,四下张望,
希望能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她发觉自己不喜欢周围的那些街道。正当她走过天鹅闸巷
时,突然听见一声喊叫或哀号,接着看到她的丈夫从三楼的窗口向下望着她,好像在冲她
招手,把她吓得浑身发冷。窗户是开着的,她可以清楚地看到他的脸,据她说他那激动的
样子非常可怕。他向她拼命地挥手,但忽然消失了,好像被身后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一下
子猛拉回去一样。就在那转瞬之间,她那双女人特有的敏锐眼睛注意到了一个异常的地
方:虽然丈夫穿的是他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可是他的脖子上没有硬领,胸前也没有领
带。
“她确信他出了什么事故,便顺着台阶飞奔而下——那房子就是今晚你看到我的那个烟
馆——闯进前屋,当她穿过屋子想登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在楼梯口,她遇到了我说过的
那个印度阿三,他把她推了回来。接着又来了一个丹麦助手,他们一起把她推到了街上。
她心里充满了无穷的怀疑和恐惧,急忙沿着小巷冲了出去,想不到非常幸运,在弗雷斯诺
街头,遇见了正准备去值班的一位警官和几名警察。那警官同两名警察随她回到了烟馆。
尽管烟馆老板再三阻拦,他们还是进入了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间屋子。在屋子里看
不出任何他在那儿待过的迹象。事实上,除了一个跛脚的、面目可憎的家伙似乎住在那里
之外,整层楼没有见到任何人。那家伙和印度阿三同声赌咒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
到过那栋房子的前屋。他们的矢口否认让巡官感到无所适从,并且几乎认为圣克莱尔太太
看错了;可这时,她突然大喊一声,猛扑到桌上的一个小松木盒前,把盒盖掀开,哗地倒
出来一大堆儿童积木——这正是她丈夫曾答应带回家去的玩具。
在楼梯口,她遇到了我说过的那个印度阿三,他把她推了回来。
“这个发现,加上那瘸子明显的惊慌失措,使巡官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所有房间都进
行了仔细检查,结果表明一切都和一件可憎的罪行有关。前屋陈设简单,作为起居之用;
它通向一间小卧室,从小卧室望出去,正对着一段码头的后面。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是一
块狭窄的土地,退潮时是干涸的,涨潮时则被至少四英尺深的河水淹没。卧室的窗户很宽
敞,是从下方开的。在检查房间时,他们发现窗框上有血迹,还有几滴血落在卧室的地板
上。在前屋中有一条帘子,在它的后面发现了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只缺那件外套。
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在那里。从这些衣物上看不出有什么暴力的痕迹,此
外也看不到圣克莱尔先生的踪影。他显然是从窗户跑出去的,因为没有发现别的出路。从
窗框上那些不祥的血迹看来,他想游泳逃生是不大可能的,因为这场悲剧发生的时候,潮
水正涨到最高点 (310) 。
“再来说说那些似乎与本案有直接牵连的歹徒们吧。那个印度阿三是个出了名的劣迹昭
彰的人;不过,根据圣克莱尔太太的说法,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口几秒钟之后,他就已经在
楼梯脚那里了,也就是说,他最多不过是这桩罪行的一个帮凶而已。他分辩说自己什么都
不知道,并且申明他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一切行动都一无所知。对(对那位下落……)那
位下落不明的先生的衣物出现在那屋子里的原因,他也说不出为什么。
“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就是这些。那个阴险的瘸子住在三楼,一定是最后一个亲眼看见
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名叫休·布恩,他那丑恶的面孔,常到旧城区来的人们是非常熟悉
的。他以乞讨为生,为了避免警察的干涉,就装作卖蜡火柴 (311) 的小贩。从针线街 (312) 向下
走不远,你可能就会在左手边注意到一个小墙角。他每天就坐在那里,盘着腿,把少得可
怜的几盒火柴放在膝盖上。由于他有着一副令人同情的样子,施舍给他的小钱就像雨点般
落在人行道上他身边那顶油腻的皮帽里。当我想到要对他的乞讨生涯进行调查之前,我就
曾不止一次地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在调查他的乞讨情况之后,我才对他在极短的时间内就
能有如此之多的收获而感到吃惊。你看,他的形象是那么异常,没有一个从那里经过的人
会注意不到。蓬松的橙色头发;苍白的脸上有一块可怕的伤疤,这块伤疤,一收缩就把上
唇的外缘翻了上去;一副哈巴狗似的下巴;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它们和头发的颜色形
成了鲜明的对照——这一切都显示出他和一般乞丐不同。而且,他的智力显然也是超群
的,因为无论过路人投给他的是什么破烂东西,他都有话可说。现在我们知道,他就是那
个在烟馆里寄宿的人,并且也是最后一个目睹我们正在寻找的那位绅士的人。”
“可是,一个瘸子!”我说,“他一个人能把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怎么样?”
“从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看,他是个残疾人;但是,在其他方面,他显然是有力气和营养
充足的人。华生,你的医学经验当然会告诉你,一肢不灵的弱点,常常因为其他肢体的格
外健壮有力而得到补偿。”
他以乞讨为生,为了避免警察的干涉,就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
“请继续说下去。”
“圣克莱尔太太一看到窗框上的血迹就晕了过去,警察用车护送她回家,因为她留在现
场对侦查并没有帮助。巴顿警官负责本案,他把那些屋子全部仔细检查过了,但没有发现
对破案有所启发的东西。当时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立刻逮捕休·布恩,让他得到了可能
和那印度朋友互相串供的几分钟时间。不过,这个错误很快就得到了纠正;他被拘捕并受
到搜查,但并未发现任何可将他定罪的证据。的确,他的衬衫右手袖子上有些血迹,但他
指着自己的无名指上靠近指甲的伤口,说血是从那里流出来的。他还说不久前自己曾到窗
户那边去过,那里的血迹无疑也是这么来的。他坚决否认曾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
说,对于在他的房间里发现的衣物,他和警方同样感到迷惑不解。而对圣克莱尔太太看到
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前这件事,他说她一定是疯了,要不就是在做梦。之后,尽管他大声抗
议,还是被带到了警察局。另一方面,警官依然留在那所房子里,希望在退潮后找到一些
新的线索。
“他们居然真的找到了。在那泥滩上他们没有找到最不愿意找到的东西——也就是内维
尔·圣克莱尔本人,而找到了他的外套。这件上衣孤零零地留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能想象
出他们在衣袋里发现了什么吗?”
“我想象不出来。”
“是的,我想你是猜不到的。每个口袋里都装满了一便士和半便士的硬币——四百二十
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 (313) ;这就解释了这外套为什么没有被潮水卷走。但人的身体
就是另一回事了。那房子和码头之间的水流在退潮时非常汹涌。看来很可能是这沉甸甸的
外套留了下来,而被剥光衣服的躯体却被河水卷走了。”
“不过,我记得你说,所有别的衣服都在屋子里,难道他身上只穿着一件外套?”
“不,先生,不过这件事也许能够解释。假定布恩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而且
没有人亲眼看见此事;那时他还要干什么呢?当然,他立刻会想到消灭那些泄露真相的衣
服。他会抓起衣服来,准备抛出窗外。而这时,他会想到,那件外套在水里会浮起。他已
经没有时间了,他已经听到那位太太为了上楼而在楼下吵闹,也许他已经从印度同伙那里
听说一批警察正沿着大街向这个方向跑来。现在已刻不容缓。他一下子冲到藏着自己在乞
讨里积累起来的硬币的地方,能抓多少就抓多少,尽量往衣袋里塞,以确保那件外套能够
沉到水底。他把外套抛出去之后,还想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别的衣服,但已经听到了楼下匆
促的脚步声。警察已经上楼来了,他仅仅来得及把窗户关上。”
“听起来确实有可能。”
“咱们可能暂时把它当成一个有用的假定,因为还没有比它更好的假定。我已经说过,
休·布恩被捕了,并被关到警察局里,可就是拿不出任何东西来证实他以往犯有什么罪行。
多年以来,他是尽人皆知的以乞讨为生的人。他的生活似乎是十分安静而无害。现在事情
就这样摆在面前,应该解决的问题也一样还远远没有解决。内维尔·圣克莱尔在烟馆里干什
么?他在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休·布恩和他的失踪有什么关系?我承认,在
我的经历中,我想不起有什么案件像这次一样,乍看之下似乎很简单,可是却出现了这么
多困难。”
歇洛克·福尔摩斯详细讲述这一连串奇怪事情的时候,我们的马车正飞快地驶过这座大
城市的郊区,直到把那些零零落落的房子都甩在后面。马车顺着两旁有篱笆的乡间道路辚
辚而行,福尔摩斯讲完的时候,我们正从两个荒凉的村庄之间驶过,有几家窗户里闪烁着
微弱的灯光。
“我们已经到了李镇的外围,”我的伙伴说,“在短短的旅途中,我们竟然接触了英格兰
的三个郡 (314) ,从米德尔塞克斯出发,经过萨里的一角,最后到了肯特郡。你看到那树丛中
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在灯旁坐着一位女士,她心急如焚,敏锐的耳朵无疑已经听到
我们马蹄的声音了。”
他一下子冲到藏着自己在乞讨里积累起来的硬币的地方,能抓多少就抓多少,尽量往
衣袋里塞,以确保那件外套能够沉到水底。
“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件案子呢?”
“因为有许多事情要在这里进行调查 (315) 。圣克莱尔太太已经热情地安排了两个房间供
我使用。你可以放心,她一定对我的朋友和同事表示热烈欢迎。华生,在没有得到她丈夫
的消息之前,我可真怕见她。我们到啦。”
我们在一处坐落在庭院中的大别墅前停下车,一个马僮跑了过来,拉住马头。我跳下
车跟着福尔摩斯走上了一条通往楼前、小而弯曲的碎石道。我们走近的时候,楼门洞开,
一位白肤金发的娇小妇人站在门口,穿着一身浅色细纱布的衣服,领口和袖口处镶着少许
粉红色蓬松透明的丝织纱边。她在灯光照耀下,亭亭玉立,一手扶门,一手半举,显露出
热切的感情。她微微弯腰,探首向前,用渴求的目光凝视着我们,双唇微张,好像要提出
询问的样子 (316) 。
“怎么样?”她喊道,“怎么样?”她看到我们是两个人,发出了充满希望的喊声;可是
看到我的伙伴摇头耸肩,那声音就变成了痛苦的呻吟。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没有坏消息吗?”
“没有。”
“谢天谢地!请进来吧!你们工作了一整天,一定很辛苦。”
“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他在过去的几个案子里对我的帮助极大,我很幸运能把他请
来和我一起调查。”
“我很高兴见到您,”她热烈地和我握手,“如果您了解到我们所受的打击来得多么突
然,我相信您就能原谅我们招待不周的地方。”
“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是经过多次战役的老战士,就算不是,也请您不必如此客
气。对您或者对我的老朋友,如果我能够帮上忙的话,那我真是太高兴了。”
“福尔摩斯先生,”当我们走进灯光明亮、桌上摆好了冷餐的餐室时,圣克莱尔太太
说,“我想问您一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请您给我一个坦率的回答。”
“当然可以,太太。”
“您别担心我的情绪。我不是歇斯底里的女人,也不会动不动就晕倒 (317) 。我只想听听
您真实的意见。”
“在哪方面?”
“请说心里话,您认为内维尔还活着吗?”
歇洛克·福尔摩斯似乎对这个问题感到很尴尬。“请告诉我实话,现在!”她重复着,站
在地毯上目光向下直盯着他,此时他正仰身坐在一把柳条椅里。
“那么,太太,说老实话,我不这么认为。”
“您认为他死了?”
“是的。”
“被谋杀了?”
“我没有这样说。或许是。”
“福尔摩斯先生,”当我们走进灯光明亮、桌上摆好了冷餐的餐室时,圣克莱尔太太
说,“我想问您一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请您给我一个坦率的回答。”
“他是在哪一天遇害的?”
“星期一。”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也许您愿意解释一下我今天为什么接到了他的信?”
福尔摩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好像触了电似的。“什么!”他咆哮道。
“是的,今天。”她微笑着,高举起一张小纸条。
“我可以看看吗?”
“当然可以。”
他急切地抓住那张纸,在桌子上把它摊开,挪过灯来,仔细地审视。我离开坐椅,从
他背后注视那张纸。信封的纸很粗糙,盖有葛雷夫赞德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是今天,或
者说昨天,因为此刻已过了午夜。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自语道,“肯定不是您先生的笔迹,夫人。”
“信封上不是,可里面的信却是他写的。”
“我还认为,不管是谁写的信封,他都得去问地址。”
“您为什么这么说?”
“这人名,您看,完全是深黑色的,说明是写完后自然晾干的。其他的字是灰黑色,这
说明写完后被墨纸吸过。如果是一起写的,再用吸墨纸吸过,那么就不会有些字是深黑色
了。这个人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只能说明他不熟悉这个地址。这当然是
件小事,但没有比一些小事更重要的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信。哈!随信还附了件东西
呢!”
“是的,这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确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这是他在匆忙中使用的笔迹,和平时的笔迹不一样;但是我完全认得出来。”
亲爱的,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变好的。这是一个大错误,也许需要一
些时间来纠正。请耐心等待。
内维尔
“这是用铅笔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的后环衬上的,纸上没有水印。它是一个大拇指很脏的
人今天从葛雷夫赞德寄出的。哈!信封口是用胶水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封这封信
的人一直在嚼烟草 (318) 。太太,您毫不怀疑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敢肯定。这是内维尔的笔迹。”
“而且还是今天从葛雷夫赞德寄出的。好吧,圣克莱尔太太,乌云正在散去,虽然我不
敢说危险已经过去了。”
“可是他一定还活着,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笔迹是一种巧妙的伪造,来引诱我们走入歧途。那戒指归根到底,证明不了什
么。它可以是从他手上取下来的。”
“不,不,这是他自己的笔迹啊!”
“很好。不过,它也许是星期一写的,直到今天才寄出来。”
“那是可能的。”
“如果是这样,在这段时间里也可能发生许多事。”
“噢,您别老是给我泼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一定没出事。我们之间有一种敏
锐的感应。如果他遭到不幸,我是会感觉到的。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天,他在卧室里割
破了手,而我在餐室里,心里就知道出了什么事,所以立刻跑上楼去。您想,我对这样一
件小事都能反应得这么快,对于他的死,我又怎么会毫无感觉呢?”
“我见到的例子太多了,不会不知道一位妇女的感觉也许会比一位推理家的论断更有价
值。在这封信里,您也的确得到了一个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您的感觉。不过,如果您的丈
夫还活着,而且还能写信的话,他为什么还待在外面不回家呢?”
“我想象不出来。这是不可理解的。”
“星期一那天,他离开您时,没有说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看见他时是不是大吃一惊?”
“非常吃惊。”
“窗户是开着的吗?”
“是的。”
“那么,他也许可以呼唤您了?”
“可以。”
“但照我的理解,他仅仅发出了不清楚的喊声。”
“是的。”
“您认为是呼救的声音吗?”
“是的,他挥动了他的双手。”
“但那也可能是吃惊的叫喊。他在出乎意料的情况下看到了您,这种惊奇也可能会使他
举起双手,对吗?”
“这是可能的。”
“您认为他是被人硬拽回去的吗?”
“他突然地一下子就不见了。”
“他可能是一下子跳回去了。您没看见房间里还有别人?”
“没有,但那个可怕的人承认自己曾在那里,还有那个印度阿三在楼梯脚下。”
“的确如此。就您所看到的,您的丈夫穿的还是他平常的那身衣服吗?”
“硬领和领带没有了。我清楚地看到他露着脖子。”
“他以前提到过天鹅闸巷没有?”
“从来没有。”
“他曾经显露出抽过鸦片的任何迹象吗?”
“从来没有。”
“谢谢您,圣克莱尔太太。这些正是我想弄清楚的要点。让我们吃点晚饭,然后去休息
一下,因为明天也许要忙碌一整天呢。”
一个宽敞舒适的房间,放着两张床,供我们使用。我很快就钻到被子里去了,因为在
这一夜的冒险之后已经精疲力竭。但歇洛克·福尔摩斯却是这样一个人,当他心中有一个解
决不了的问题时,他就会连续数天,甚至一个星期,废寝忘食地反复思考,重新梳理案
情,并从各个角度进行观察,直到谜团水落石出,或者确定自己搜集的材料尚不充分时才
肯罢休。我马上就发现他准备坐一整夜。他脱下了上衣和背心,穿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
(319) ,随后在屋子里到处乱找,把他床上的枕头以及沙发和扶手椅上的靠垫都收拢到一起。
他用这些东西铺成了一个东方式的沙发,然后盘腿坐到上面,面前放着一盎司浓烈的板烟
丝和一包火柴。在幽黯的灯光中,只见他端坐在那里,嘴角叼着一支欧石南根的旧烟斗,
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雾从他唇边盘旋缭绕,冉冉上升。他默然不
语,纹丝不动。灯光闪耀,映照出他山鹰般的坚定面容。我渐渐坠入梦乡,而他依然这样
坐着。有时我大喊一声从梦中惊醒,发现他还在这样坐着。最后,我睁开双眼,夏日的阳
光正照进房来。那烟斗依然在他的嘴里叼着,轻烟仍然在盘旋缭绕,冉冉上升。浓厚的烟
雾弥漫满屋,临睡前我看到的板烟丝现在已经荡然无存了。
“醒了吗,华生?”福尔摩斯问道。
“醒了。”
“早上赶车出去玩玩如何?”
“当然。”
“那就穿上衣服。还没有人起床,不过我知道那小马僮睡觉的地方,我们很快就会把马
车弄出来的。”他边说边咯咯地笑了起来,眼中闪烁着光芒,似乎和昨夜那个苦思冥想的身
影判若两人。
那烟斗依然在他的嘴里叼着,轻烟仍然在盘旋缭绕,冉冉上升。
我穿衣时看了一下手表。难怪还没有人起床,这时才四点二十五分 (320) 。我刚刚穿好衣
服,福尔摩斯就回来了,说马僮正在套车。
“我要检验一下自己的小小推论,”他拉上他的靴子,“华生,我认为你正站在一个全欧
洲最愚蠢的白痴面前!我该被一脚从这儿踢到查林十字街 (321) 去!不过我想,现在我已经找
到解开这个案子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微笑着问。
“在盥洗室里,”他回答,“哦,我不是开玩笑。”他见我有点不相信的样子,就补充了
一句,“我刚到那里去过,已经把它拿出来放进格拉德斯通提包 (322) 里了。走吧,伙计,咱
们看看钥匙能不能对上锁。”
我们尽可能放轻脚步走下楼梯,刚一出门,就沐浴在了明媚的晨曦中。套好的马车停
在路边,那个衣服尚未穿好的马僮在马头旁等待着。我们跳上车,顺着伦敦大道飞驰而
去。路上有几辆运蔬菜进城的农村大车在走动,两侧的一排排别墅依然寂静无声,死气沉
沉,仿佛还在睡梦中。
“有些地方显示出这是一个不寻常的案子,”福尔摩斯催着马向前疾驰,“我承认自己之
前瞎得活像鼹鼠。不过学聪明再晚,也总比不学强。”
当我们经过萨里一带 (323) 的街道时,城里起床最早的人才刚开始睡眼惺忪地望向窗外的
阳光。马车驶过滑铁卢桥,快步经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弯,来到保街 (324) 。警务人
员很熟悉福尔摩斯,门旁两个警官向他敬礼。一个警官牵住马头,另一个引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
“布拉德斯特里特警官 (325) ,先生。”
“啊!布拉德斯特里特,你好!”
一位身材高大魁梧的警官走下石板坡的甬道,头戴鸭舌帽,身穿带盘花纽扣的夹克
衫。
“我想和你私下谈一谈,布拉德斯特里特。”
“没问题,福尔摩斯先生。到我的屋子里来。”
这是一间类似办公室的小房间,桌上放着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一架电话凸出地
安在墙上。警官临桌坐下。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是为了乞丐休·布恩来的。这人被控与李镇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有关。”
“是的,他是被押到这里来候审的。”
“这我已经知道了。他现在在这里吗?”
“在单人牢房里。”
“他规矩吗?”
“哦,很规矩。不过这坏蛋脏透了。”
“他很脏吗?”
“对,我们能做的全部就是让他洗了洗手。他的脸黑得像个补锅匠。哼,等案子定了,
他就得按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见了他,就会同意我所说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很想见见他。”
“您想见他吗?那很容易。跟我来,您可以把提包放在这里。”
“不,我想还是拿着它好。”
“很好,请跟我来!”他带着我们走下一条过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式的
楼梯下去。我们来到了一处墙上刷着白灰的走廊,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右边第三个门就是他的牢房,”警官往里看了看。
“他睡着了,”他说,“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两人透过栅栏往里瞧,那囚犯面向我们躺着,正在熟睡,呼吸缓慢而深沉。他中
等身材,穿着和自己的职业相称的粗料子衣服,一件染了色的衬衫从破烂的外套裂缝里露
了出来。的确像警官说的那样,这家伙污秽肮脏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即使如此,脸
上的污垢还是掩盖不了他那可憎的丑陋:从眼角到下巴有一道很宽的旧伤疤,伤疤收缩后
就会让上唇的一边向上吊起,三颗牙齿露在外面,像是在号叫的样子;一头蓬松光亮的红
发覆盖着两眼和前额。
“是个美人儿,是不是?”警官说。
“他的确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我想了个给他洗一洗的办法,还自作主张地带了
些工具来。”他打开那个格拉德斯通提包,取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让我吃了一惊。
“哎呀!您真是个爱开玩笑的人!”警官轻声地笑了起来。
“现在,如果您愿意做件大好事,悄悄打开这扇门,咱们很快就能让他变成一副更体面
的相貌。”
“没问题,那又有何不可?”警官说,“他这副样子不会给保街看守所增光,对不
对?”他把钥匙插进门锁里,我们悄悄地走进牢房。那睡着的家伙侧了侧身子,又进入了梦
乡。福尔摩斯弯下腰,在水罐里蘸湿了海绵,在囚犯的脸上使劲地抹了两下。
“让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他喊道,“这位就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种场面。那个人的脸被海绵剥下了一层皮,就像剥树皮似的。那
粗糙的棕色不见了!横亘在脸上的可怕伤疤和那显出一副可憎冷笑的歪唇也不见了。那一
堆乱蓬蓬的红头发也被揪掉了。在床上坐起来一个面色苍白、愁眉苦脸但模样俊秀的人,
一头黑发,皮肤光滑。他揉了揉眼,凝神打量着周围,睡眼惺忪,不知所措。忽然他明白
事已败露,不觉尖叫一声扑倒在床上,把脸埋进了枕头里。
“天哪!”警官叫道,“真的,他就是那个失踪的人。我在照片上见过他。”
那囚犯转过身来,摆出一副听天由命的架势说,“就算这样吧,”他说,“请问,你们准
备以什么罪名控告我?”
“控告你杀害了内维尔·圣……好吧,除非他们把这案件当做自杀未遂。”警官咧嘴笑
道,“哼,我当了二十七年的警察,这次可真该得奖了。”
他打开那个格拉德斯通提包,取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让我吃了一惊。
在床上坐起来一个面色苍白、愁眉苦脸但模样俊秀的人,一头黑发,皮肤光滑。
“如果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显然我就没犯罪。因此,我是受到非法拘
留。”
“没犯罪,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要是相信自己的妻子的话,本可
以干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儿女,”那囚犯发出呻吟的声音,“上帝保佑,我不愿他们
因为自己的父亲而感到羞耻。天哪!多么难堪啊!我可怎么办呢?”
福尔摩斯在床上坐在他身边,友善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让法庭来查清这件事,”他说,“当然那就难免被宣扬出去。不过,只要你能使警
方相信,这只是一件不足以提出控告的小事,我想就没什么理由把案子的细节公诸于众。
我相信布拉德斯特里特警官会把你对我们说的话记录下来提交给有关当局的。然后,这案
子就根本不会上法庭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激动地高喊起来,“我宁愿被关进监狱,唉,甚至被处决,也不
愿把我那痛苦的秘密作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唯一听到我的身世的人。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 (326) 的一位小学校长,我在那
里受过极好的教育。我年轻的时候酷爱旅行,喜欢演戏,后来在伦敦的一家晚报当了记
者。有一天,总编想要一组反映大城市里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提供这方面的稿
件;而这成了我冒险的开端。我只有装扮成乞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
我做过演员,当然也学到过一些化装的技巧,并曾以这些技巧闻名于剧场后台。于是我利
用了这种本领,先用油彩涂脸,然后为了尽量装成惹人怜悯的样子,用一小条肉色的橡皮
膏,做出了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我把嘴唇的一边向上翻起来,戴上一头红发,再配上适
当的衣服,就在商业区选定了一个地方,表面上是火柴小贩,实际上是在乞讨。我干了七
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发现自己竟得到二十六个先令四个便士 (327) ,这让我大吃一惊。
“我写完了报道,这件事也就置之脑后了。直到某次,我为一位朋友背书担保了一张票
据,后来竟接到传票让我赔偿二十五镑,我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接着忽然心
生一计。我央求债主缓期半月让我去筹款,又请求雇主给了我几天假。然后我就化起装
来,到城里去乞讨。只过了十天,我就凑齐了钱,还清了这笔债。
“这么一来,你们可以想象,当我发现,只要自己在脸上抹一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
上,安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到两英镑的时候,再让我安心去做那一星期只能挣这么多钱
的辛苦工作,是多么不容易了。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的心里斗争了很久,最后还是金钱
(328) 占了上风。我抛弃了记者生活,日复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凭着我
那一副可怕的面容所引来的恻隐之心,让铜板塞满了我的口袋。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
密,那就是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那家烟馆的老板。在那里,我每天早上以一个邋遢乞丐的
面目出现,到晚上又变成了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那个印度老板收了我高价的房租,所以
会为我保密。
“不久,我就发现自己已经积累了大笔钱财。我不是说任何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
能挣到七百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有善于化装和巧于应付的特殊才能,
而这两方面又越练越精,就使得我成为城里人尽皆知的人物。每天,各种各样的银币流水
般地进入我的口袋,如果哪一天收入不到两英镑,那就算是运气不济了。
“钱越多,我的野心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房子,后来结婚成家。没有任何人怀疑我的真
实职业。我亲爱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知道我究竟干的是什么。
“上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无意中向窗外望
去,竟发现我妻子站在街心,眼睛正看着我,这使我惶恐万分。我惊叫一声,连忙用手臂
遮住脸,立刻跑去找那个印度老板,请他阻止任何人上楼来找我。我听见她在楼下的声
音,但知道她暂时还上不来。我飞快地脱下衣服,穿上那一身乞丐装束,涂上油彩,戴上
假发。即使妻子的眼睛也无法识破这伪装。不过我马上又想到,也许这屋子要被搜查,那
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我连忙打开窗户,由于用力过猛,竟把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
创口又碰破了。平常我要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于是我刚把其中的铜板掏了出来,塞
进外套口袋里。我抓起这件外套,扔出窗外,它掉进泰晤士河里不见了。我本想把其他的
衣服也扔下去,但就在这转瞬之间,警察已经冲上楼来。使我感到欣慰的是,没过几分
钟,我发现自己没有被认出来,反而被当做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而被逮捕了。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需要我解释的地方。我当时下决心尽可能地保持化装的样子,
所以宁愿脸上脏一点也没关系。我知道妻子一定焦急万分,就取下了戒指,趁警察不注意
的时候,托付给那印度老板,还写了几行字,告诉她不必害怕。”
“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里。”福尔摩斯说。
“我的天哪!这一个星期可真够她受的!”
“警察看住了那个印度阿三,”布拉德斯特里特警官说,“我能理解,他很明白想把信寄
出去而不被发现是困难的。大概他又把信转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而那家伙把它忘了几
天。”
“正是这样,”福尔摩斯点点头表示同意,“我相信正是这样。可是你从来没有因为乞讨
而被控告过吗?”
“有过很多次,但是,一点罚款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事情必须到此为止。”布拉德斯特里特说,“如果你想让警察局不声张出去,那么休·布
恩必须从此消失。”
“我已经最郑重地发过誓了。”
“这样的话,我想我们大概也就不会再深究下去了。不过,你如果下次再犯,那我们就
要全部公开。福尔摩斯先生,我得说非常感谢您帮助我们澄清这个案件!我想知道您是怎
么得出这个答案的呢?”
“这个答案,”福尔摩斯说,“全靠坐在五个枕头上,抽完一盎司板烟丝才得出来。我
想,华生,如果我们坐车回到贝克街,正好赶上吃早饭。”


 
(293) 这个学院并不存在,相似名字的学院有“圣约瑟夫大学罗马天主教教会学院”。
(294) 托马斯·德·昆西(1785—1859),英国散文家和评论家。一八二一年,《伦敦杂
志》发表了昆西的著名作品《一个英国鸦片服用者的自白》。
(295) 大部分年代学家接受本篇发生的时间是“六月”。不过威廉·S·巴林-古尔德认为年
代不对,应该是一八八七年。
(296) 不管是在《四签名》还是其他涉及玛丽·摩斯坦的故事中都看不出她是如此个性
的人。按照华生在这里的说法,摩斯坦应该是位个性外向,乐于为朋友出主意的人。伊恩·
麦克奎因还指出,华生在这里使用了过去时,意指一八九一年《歪唇男人》发表时,玛丽·
摩斯坦已经去世了。
(297) 这里是华生研究者最关注的问题所在。我们知道华生名字叫“约翰”,这里却喊
他“詹姆斯”,令人不解。多萝西·L.塞耶斯在《华生医生的教名》中指出,“詹姆斯”是指华
生中间的名字为“翰姆斯”(Hamish),因为它在苏格兰语中就是“詹姆斯”。还有种“笔
名”理论,由艾伯·克鲁提斯·霍夫提出,他认为“詹姆斯”是指“詹姆斯·包斯威尔”,福尔摩斯
曾经称呼华生是他的包斯威尔(见《波希米亚丑闻》)。唐纳德·A.济慈在《“约翰/詹姆
斯”问题的阐释》中提出这是华生太太在家中对丈夫的昵称或是代称。但是H.W.贝尔在
《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案件的年代学》中认为“詹姆斯”仅仅是排版错误,不少福学家同
意这样的看法。小约翰·巴尔就在《贝克街的早年生活》中指出华生写的“约翰”过于潦草,
排字工人误作“詹姆斯”。多萝西·L.塞耶斯则反对“排版错误”的说法,因为华生肯定在杂志
或者单行本中看到过这样的错误,但是并没有去修订。这和其他错误不一样,毕竟关系到
自己的名字。其实,詹姆斯·华生确有其人,他是柯南·道尔在南海的好友。一九〇八年柯南
·道尔写给《海滨杂志》主编的信中就使用了“詹姆斯·华生”这样的字眼:“……以这样的标
题诸如‘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的回忆(摘自他的好友詹姆斯·华生医生的日记)’。”克里斯
托弗·莫利在《歇洛克·福尔摩斯是美国人吗?》中把责任推到了华生太太身上,认为华生太
太竟然忘记了丈夫的名字,甚至这个失误最终导致了华生家的决裂。J.S.科尔塔特认为华生
的名字可能就是詹姆斯,由于某些没有说明的原因使用“约翰·H.华生”作为笔名。托马斯·I.
法兰克斯觉得这是华生在暗示他的妻子并不知道他的名字,“‘詹姆斯’提供了这样的线索,
告诉我们为何婚姻没有长久”。也有人认为这是出自“第二个华生”之手,这部探案集除了华
生之外还有一位作者。还有些理论指出这里的“詹姆斯”是故意为之。比如盖尔斯·佩雷法尔
在《约翰和詹姆斯》中提出华生留下线索告诉读者这是伪造的案件。另外一些福学家提出
这个“詹姆斯”并非指华生,比如实际上是指华生的狗。不过最叫人大吃一惊的恐怕是罗伯
特·S.觊兹和大卫·N.豪根的论点,他们认为那位“詹姆斯”不是别人,正是福尔摩斯最大的对
手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
(298) 虚构地名。可能是崔格巷,靠近圣保罗码头;也有可能是天鹅巷,在伦敦桥西
侧,靠近上泰晤士街。理查德·兰斯林·格林认为这里的“Swandam(天鹅闸)”中的“dam”并
不是英文,而是荷兰语中的词尾。
(299) 历史不同时期的伦敦桥也有所不同,这里的伦敦桥又称滑铁卢桥,是一座横跨泰
晤士河的桥,将伦敦和南华克地区连为一体。著名的伦敦塔桥位于它的西面。
(300) 一八九一年六月《海滨杂志》刊登了一篇名为《鸦片烟馆一夜》的匿名文章,现
在推断这篇文章纯属虚构,不过当时读者认为它是据实创作的。同时代的其他作家也尝试
描写过鸦片烟馆,比如奥斯卡·王尔德的《道连·格雷的画像》(一八九一年)写道:“鸦片
烟馆是个可以买到遗忘的地方。”狄更斯的遗作《埃德温·德鲁德疑案》也有对鸦片烟馆的
描述。
(301) 华生把日子弄错了,如果是一八八九年六月十九日的话,那么应该是星期三。威
廉·S·巴林-古尔德认为这天应该是一八八七年六月十八日星期六。
(302) 华生在这儿的想法不同寻常,凯特·惠特尼自然焦急地等待丈夫归来,而华生的
妻子玛丽也是同样的心情。克里夫顿·R.安德鲁在《一八八九年六月十四日之后华生的婚姻
生活怎么了?》一文中认为,华生在《歪唇男人》之后的故事再也没有提及华生太太,是
因为他们的婚姻破裂了。“华生后来回到家,恐怕会是这样一幅场景:‘好啊,约翰(或者
詹姆斯)——我说这话的时候心都要碎了——我觉得我们到了分手的时候。你和福尔摩斯
先生的友谊胜过你对我以及对这个家的感情。昨晚就是最好的体现。你怎么能随福尔摩斯
先生一起去,而留下我一个人照顾凯特·惠特尼?可怜的人啊,她那么悲伤,等着你们回
来,等到的却是你给我的便条。好啦,这就结束了,我从去年就预见到这一点了。我可替
代不了福尔摩斯先生和那些奇怪的案子。让我们面对事实吧,詹姆斯(或者约翰),分道
扬镳。也许我们都会更快乐。我想你肯定会的!’”正是福尔摩斯建议华生与妻子离婚的。
(303) 原文为“lascar”,原指军队,其后成为在英国殖民地驻守的印度士兵的统称。当
时伦敦大部分鸦片馆的老板是中国人。不过查尔斯·狄更斯的《埃德温·德鲁德疑案》中的鸦
片馆——“东区的圣乔治”鸦片馆——就是一个印度阿三开的。
(304) 原文使用了“dog—cart”一词,单马车的一种,有两个横向紧邻的坐椅,也许因为
坐椅形式和狗拉雪撬相似而得名。
(305) 这里的“约翰”是不是华生呢?从上下文来看,应该不是华生,因为福尔摩斯已经
说服华生一起去,就不会说“不麻烦你了”之类的话。D.马丁·达金对这个“约翰”的神秘身份
很好奇,他认为这个人绝不是圣克莱尔的马车夫。不可能福尔摩斯离开了,车夫还留在伦
敦。他指出:“约翰……肯定是福尔摩斯临时雇来打下手的人。”但是达金这样的推测并不
一定合理。马车夫似乎更为合理,因为后文提到是福尔摩斯在抽马鞭,而且双轮单马车只
有两个座位。
(306) 这是福尔摩斯经常光顾的银行(参见《修道院学校》),而且阿瑟·柯南·道尔也
是这家银行的客户。
(307) 亚伯丁船务公司,在莱姆豪斯有一处船坞,办事处在维多利亚街一〇二号。
(308) 虚构的地名。
(309) 威廉·S·巴林-古尔德指出,一八八九年六月没有哪个星期一十分炎热。但是一八
八七年六月十三日(星期一)十分炎热。根据《泰晤士报》晚间天气预报报道,当天伦敦
几乎无云,温度最高达华氏八十一度(二十七摄氏度),威斯敏斯特地区当天的日照时间
是十三小时四十分钟。
(310) 一八八九年六月十七日(星期一),伦敦桥处河水涨潮时间一般是十六点三十分
前后。一八八七年六月十三日涨潮时间是十六点三十五分。
(311) 一种短火柴,火柴棍由细蜡烛制作而成。
(312) 英格兰银行即坐落于此,《绿玉皇冠案》中亚历山大·霍尔德的霍尔-史蒂文森银
行也位于针线街。
(313) 有福学家计算出这些硬币的总重超过了五点五公斤。
(314) 一八八九年,根据国会法案成立伦敦行政郡,包括伦敦城和原来的米德尔塞克斯
郡、萨里郡和肯特郡部分。李镇后来成为刘易舍姆的一部分。因此,如果本篇发生在一八
八九年,那么福尔摩斯“三个郡”的说法并不正规,至少他还是沿用老的叫法。如果发生在
一八八七年,则福尔摩斯的表述正确。
(315) 福尔摩斯调查圣克莱尔案件应该没必要在本镇逗留好几天,福学家对此提出了几
种截然不同的理论:罗伯塔·皮尔森认为福尔摩斯正和圣克莱尔太太保持某种关系。下文中
对圣克莱尔太太穿着打扮的描述让很多福学家觉得可疑。理查德·阿什指出,圣克莱尔太太
坚持让福尔摩斯住在肯特,她的服装以及看到福尔摩斯到来时的态度也不像一个失去丈夫
的妻子,她看到华生时的反应也有点不寻常。但是,伯纳德·戴维斯认为内维尔·圣克莱尔和
福尔摩斯是老朋友。既然是老友,在圣克莱尔家多住几日也就不奇怪了。故事对于这点没
有给出解释,可能是在福尔摩斯的要求下,华生才没有提及他们的关系,因为福尔摩斯不
愿意公众知道他的个人背景。D.马丁·达金则提出“圣克莱尔太太才是福尔摩斯的老友,但
并非两人之间有什么风流韵事,她可能认识福尔摩斯的亲人,或者和某个早期案件有关
系,她请求福尔摩斯过来帮助她。福尔摩斯也许觉得不好意思向华生说明,因为他自称是
个没有朋友的人。”布拉德·基法沃在《歇洛克和女士们》一书中支持第三种理论。他提
出,圣克莱尔太太的几项特质——比如勇气、精明以及表演才能——和福尔摩斯有着相似
之处。基法沃在其另一篇文章《伪装的家庭生活》中提出的观点恐怕更加大胆,他认为内
维尔·圣克莱尔和圣克莱尔太太并不是丈夫和妻子的关系,而是兄妹,而圣克莱尔太太其实
是福尔摩斯太太。
(316) 在上文注释中也提到,这里圣克莱尔太太的出场画面让福学家们提出了种种推
理。比如,C.爱伦·布拉德利和威廉·A.S.萨杰特在《贝克街的福尔摩斯:歇洛克的真面目》
中将《歪唇男人》作为证明福尔摩斯是女性的最直接证据。
(317) 但是上文中却提到“圣克莱尔太太一看到窗框上的血迹就晕了过去”。
(318) 嚼烟,将烟叶用不同方法制成不同形状而放在口中品尝的烟制品。
(319) 福尔摩斯在《蓝宝石案》中穿的是紫色的睡衣,在《空屋》和《布鲁斯-帕廷顿
计划》中穿的是灰褐色的睡衣。福尔摩斯到底有几件睡衣呢?三件还是一件?克里斯托弗·
莫利在《歇洛克·福尔摩斯是美国人吗?》中写道:“很简单。这件独特的睡衣新的时候是
蓝色的……到《蓝宝石案》变成了紫色。一八九一年到一八九四年间虽然没有穿,赫德森
太太还是经常拿它出来晾晒,不过变成了灰褐色。”理查德·兰斯林·格林却认为这件睡衣并
非福尔摩斯的,而是内维尔·圣克莱尔的。
(320) 英格兰六月太阳升起的时间为:一日是三点五十分,三十日是三点四十九分。与
华生的叙述吻合。
(321) 伦敦一条著名的街道。
(322) 一种中部对开的旅行包或小型旅行皮箱,以英国首相格拉德斯通的名字命名。
(323) 这里不是指萨里郡,而是指伦敦泰晤士河以南地区,工人阶级聚集区。
(324) 原文为“Bow Street”,又译作弓街。伦敦的一条街,此处福尔摩斯和华生来到的
是所谓的“新保街初级法庭”,于一八七八至一八八一年建立。在这幢建筑中既有警察局也
有法院。
(325) 布拉德斯特里特在《蓝宝石案》、《工程师大拇指案》中也曾出场,只是他服务
的辖区并不一样。本案中他属于苏格兰场五区,《蓝宝石案》他调到二区,《工程师大拇
指案》中他陪福尔摩斯去了艾津,如此看来,他应该在苏格兰场总部任职。
(326) 英格兰中北部城市,位于设菲尔德以南。是重要的工业中心。
(327) 一八三八年的统计结果表明,伦敦当时有超过八千名专职乞丐,民众每年对他们
的施舍超过三十五万英镑。因此内维尔所说的收入虽然超过一般乞丐的水平,但还是可信
的。
(328) 原文为“dollars”,并不是指美元,而是“克朗”(价值五先令)的俗称。这里指代
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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